《罗马书讲义》07 律法的功效
作者:bjch 2016-06-15 22:34
07 律法的功效
《罗马书》7:1-6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注:‘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提到我们属肉体的时候,即指活在血气当中的时候。律法明明是善的,但借着律法我们里面的恶欲却在发动,这是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呢?律法明明是善的,是神给我们的,但借助律法人里面的恶欲却在发动。律法来了是让人知罪,所以《圣经》里有很多“你要做”“不可做”,“你要守......不可吃、不可摸、不可拿”等等一切的规条,神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些规条呢?实际上有了这些规条,人里面的恶欲就会显出来。恶欲不是指别的,而是人总要以自己为中心,要立自己的主张、自己的义,按照自己的想法、欲望主张一切,不是专指恶事、不好的事。在神的眼里就是以基督为中心,在基督里还是在基督外面,神看在基督里的就是善美的,在基督外的就是恶的。
所以,我们属乎肉体时,律法来了,里面的恶欲就发动,使罪在我们的身上作王,死来掌管着人。在血气当中我们没有办法成就律法的义,没有办法守住律法。有人主张守日子(如守安息日,乃至守逾越节),也有人对日子提出疑议:如为什么要过圣诞节?以这些来辩论的人很多,其实日子守不守、节期过不过真的那么重要吗?不明白有那日子、节期的原因,就只能纠结在守不守日子、节期上。不是守了能蒙神喜悦就赐福,不守就不能蒙福,商家才喜欢守节期,节期的消费给他们带来利润的福,基督徒却不是因为守了节期而蒙福,不守就不蒙神祝福。有些把圣诞节当作了传福音的机会,但有些就成为了信徒最多、奉献最多的日子,为此要很重视的去过这个节。若知道了节期的本意,就知道守什么节日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在肉体的世界里没有人能因为守了什么、因为律法能成就神的义。反而律法来了,把人里面的恶欲都挑动起来了,人总想拿着守住了,做好了来立自己的人生。
因此,不通过基督而守完了律法,不通过基督做完了一切的人,出来的就是夸口,就是判断人、论断人的。当律法将我们里面的恶欲都显出来,使我们能看见的时候,就会知道在肉体的世界里没有办法,所以我们活着不再是在肉体里活着,乃是向神活着。律法管人也是在人活着的时候,人在血气里活着的时候律法就会来管人,就要定罪。被定罪了,人却总想遮盖自己的罪,为此就会去做很多好的行为,来符合律法的要求,结果做来做去发现是要立自己的义,不认神的义。可见,在血气的世界里,做了、不做,犯了、不犯,都是得罪神的,都是恶欲,都是出于自己的。出于自己的不造就人,不能成为生命,因为人自己里面没有生命,生命的根源、祝福的根源是神。人一旦在血气的世界里立起了自己的义,就是与神隔绝了,那么,人生过得好就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不成为生命。
神是要让我们得生命。
《罗马书》七章就在讲律法的功效。7: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注:“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即我们现在不再是向着律法活着的人了,是向着赐恩典的神活着。不再是守字句,是借助着字句来照亮我们灵魂的深处,使我们灵魂里面真正归到基督里面。这就是靠行律法称义呢?还是借助律法承认我无义,认耶稣基督为我的义呢?这就是我们信仰生活的核心。
这个部分靠理论不行,理论上每个人都想靠基督的义活着,但如果没有实际的过程,事实上还是以“我”的律法的义活着。看人也是以行为上的义看,并不是以神的义看,就是还在律法里面活着,不是在恩赐里活着。对方是否是福音以先,更应该看自己是不是福音——我要成为福音。对方不成为福音,自己也要一样,期待别人的改变,却看不到首先应该改变的自己,证明自己还是在律法的世界里活着,不是在恩典的世界里活着。看到这些,该怎样脱离出来呢?《罗马书》七章就在分享这个部分,讲律法的功效。
《罗马书》7:7-12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律法的功效就是让我们知罪,没有律法就不知道什么是罪,自以为行的好,热心的活着。当律法来时就显出了罪,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原来不知道做的一切是罪,做了也就做了,当律法来了发现这是罪了,我们里面善恶的贪念就会出来——要做得更好,甚至夸耀所行的一切。因此,罪趁机会进来,使这善恶的贪念下更要标榜自己、立自己的部分更发达、更诡诈了。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不是没有罪,而是罪不以罪来认识,不知道在自己里面有罪,以为自己在按照神的旨意行,在侍奉神,其实是在基督外,在属乎血气的里面行,这对于基督徒是最大的蒙蔽。
在非洲宣教时深刻的体会到,信主之后的蒙蔽是更大的。因为不信的人一眼就能看到所行的是否是罪,有是非对错摆在那里,与主没有关系,就是简单明了的对错概念里的罪。但很多人信主后,经济上虽然贫困,但口里都称颂主,唱歌、跳舞感谢赞美神,也有礼拜的意识,到了礼拜天没有人出去工作,特别热心、火热的赞美,按照律法上所写的他们都在行,谁能说那是罪呢?深入就会发现,都是出于罪。他们来到教会,却听不进话语,蒙不了恩典,目的是等教会能给他们分些东西,给些吃的,因此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也唱歌也跳舞,也高喊“哈利路亚”。接待我们也很热情,起初聚会听道时也出奇的安静,使我们一度感受到那里的信徒真蒙恩啊。后来才发现我们错觉了,他们是在等,一直等到聚会结束也不舍得离开,过去了两三天,仍然在问明天还聚会吗?我们以为这里的灵魂是那么的渴慕。每一天的聚会都会准备信徒们的用餐,但有一天中午没有准备午饭,只提供了面包和汽水,下午开始前翻译就过来对我们讲,可不可以早点结束,因为中午没吃饭。所以那一天的聚会早早就结束了,但仍然有人提前陆续离开。那里的宣教士告诉我们,就是这样的状况,有吃的、有给他们分的东西,他们就会聚会,没有就不来了。所以和宣教士商量准备一些吃的,果然,第二天听到消息来了许多的人。
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同行的牧师在讲道时向下面坐着的信徒提了一个问题:你们真的只要耶稣吗?真的只靠恩典吗?下边都说“阿们”。然后牧师拿出了钱和《圣经》摆在桌子上,三次问大家要哪个?信徒们一致大声的喊着要耶稣。明明实际上是奔着钱和吃的来的,没有就不来或离开,但口里却绝不承认,只说是奔着耶稣来的。让我们看到,拿着律法,人的恶欲却更发动了。
嘴里说着符合律法的话,符合《圣经》的话,绝不犯罪,实际自己却看不到。在那里聚会,讲着道就发现人渐渐都离开了,只有几个人坐着听,时间渐渐过去,大约要结束开始用餐了,人又不知从哪里一个个回来。当问他们不是只要耶稣吗?为什么只有吃饭的时候在,要认识耶稣时却都离开了?他们无法回答。就这样,第二天要去另一个地方聚会,他们首先问有车坐吗?没有车就不去了,说太远了,其实那地方我们步行也去了,并不是很远。
都说信主,但在律法的世界里面,律法进来,善恶对错的标准都知道,连孩童也是这样,越强调什么,人里面的恶欲就越发动。没有律法时,我们有世界的标准,但越夸赞某个孩子懂事,孩子就会越表现出懂事,人以为这是可爱,还会去夸赞、认可,其实是孩子里面的恶欲在发动着,更加促使孩子表现懂事。现在的人生也是这样,我们听了理论,就马上有善恶对错的标准出来,都不想在血气里面,都想在属灵的里面,说的话,行为,动作,态度都能做出来,但问题这些不是通过基督做的,就是借助着律法我们里面的恶欲发动了,更想表现的属灵,让人分不清究竟是属乎基督的,还是属肉的,不如那犯了罪的快快知道悔改。这就是耶稣所说的:“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太21:31)。因为他们里面的罪直接露在外面,罪以罪显出来还有悔改的机会,但有了律法的犹太人却拿着律法恶欲发动着,用合于律法的将自己包装起来。
人们看着表面的说话,看不到里面的,就分不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善与恶的标准仍然是在看得见(眼所能见)的里面。所以,当我们越发夸赞孩子时,孩子的恶欲就会在里面更加发动,为了听称赞的话,无论在哪里都要表现出优秀,为的是证明自己,所行的并不是出于基督。成年人看到孩子的优秀,就越发认可,甚至与不优秀的比较,在比较中无声无息的建起了立敌的世界,孤立的世界,优秀的更加要优秀,不优秀的被比较而暗暗怀上不满乃至敌意。无论优秀不优秀的,都被恶欲发动的世界绑架,其实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的喜乐和盼望,有一天,里面积压、隐藏的世界都会显现出来,之前表面看不见的恶就会显露。
因有律法,便用律法的好与善把自己包裹起来,这就是利用律法恶欲更加发动,更知道拿什么来收买人心,更知道拿什么来维护自己,所以,凭着血气只能证明在律法面前我们是更恶的。罪趁着机会进来,让人更死在罪当中。当我们看到孩子的表现,不用刻意夸赞,越是夸赞,孩子里面的恶欲就越发动,其实做正确的事是应该的,人的智慧也是从上面而来的,看到人的出色却看不到神的恩典,在认可与夸赞里立起了人的义、人的骄傲。
在非洲宣教时看到,蒙蔽人就在此,说着正确的话,貌似行着正确的行为,但谁知里面藏着的是罪呢?当律法来了,就会照亮这些部分,人却是不喜欢、不愿意、艰难。那时,有蒙恩的一位当地的姊妹,她见证说:“我们一直在赞美,也去教会,礼拜、奉献、祷告,其实并不是与基督联合,是在指望人来帮助我们,这就是在拜偶像。”虽然她也蒙了恩典,但凭信心走完过程真的不容易,自己里面已经有的把自己捆得紧紧的。
在律法上一定要好好醒悟,否则作为神的儿女,明明已经得救了,但仍然要以行为称义,还是以行为来论断人。律法来了,这一切的罪都要显出来,这就是比起文士和法利赛人,税吏和娼妓倒要先进神的国了。难道是让我们都变成这样的人吗?不是的。税吏和娼妓意味着他们里面的罪不断以罪在显露着,是无法包装、隐藏,更软弱的人,是在律法面前活不下去的人,这样的人反而知道需要恩典。但法利赛人却是真的强,是恶的,把自己里面的罪全都用外在好的行为包装起来,甚至拿着律法把自己的恶欲都包装起来了,因此更没有了认识神的机会。所以,主耶稣来了做事都做在法利赛人面前,要照明他们。神一直在光照着他们,光照着那假冒伪善的世界。但是,借着律法人里面发动起来的恶欲是多么强的呢?自尊心立起来,成为自义的程度上,一边承认着这律法若不是神同在无人能行,也知道百姓都认可这一点(约9:31),一边却想杀了耶稣,这就是自义的可怕,为了维护自己的义。
我们现在里面有确信吗?是怎样的确信呢?认为自己对吗?是基督十字架的确信还是法利赛人的确信?法利赛人多么确信呢?以至于“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子孙身上’”(太27:24-25)。这确信大到不符合自己的义,就把神的义基督耶稣弃掉了,甚至确信到敢告白流这人血的罪归到自己和自己后代的身上。可见,这自义的世界一点都不动摇。自义的世界里的确信就是偶像,我们需要好好察验自己里面的确信,究竟是怎样的确信?是信基督耶稣的确信呢?还是我们自义的确信?自己能行出来、能做到了,里面的确信就强的不是一般,听不进去别人说话,别人身上有神的恩典看都看不见,看见了也总要歪曲,这就是人里面借助着律法发动起来的恶欲。所以神就是让人知道,靠着属血气的没有办法胜过律法,要脱离律法就得去死,死了才能脱离律法。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若不死就不能脱离,就如丈夫若活着妻子归了别人就是淫妇,丈夫若死了归给别人就不是淫妇。那么,这是让人死吗?不是的,是要我们晓得,凭血气无法成就律法的义,在血气里就要被律法约束、管着,律法就会显明罪,所以耶稣基督来了,按着神的公义,就律法而言,死了,将我们从律法当中拯救出来,使我们向着律法已经死了,现在应该向着基督的恩典活着。
这样,律法难道是废掉了吗?不是的。律法要在我们里面继续帮助我们,把我们里面不是福音的、罪的部分不断显露出来。直到主耶稣再临的日子,神允许了撒但的作为,罪的势力也不是结束没有了,在基督里都结束了,但我们活着的日子撒但还要利用我们里面不认识神混沌的部分来继续欺骗我们。撒但现在也以好的来欺骗人——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4-15),装作仁义的差役来欺骗人,从外在看探访是恶事吗?传道是坏事吗?爱心怎么是不好的呢?如果这一切所行的成为了立功之法的话,就是撒但在欺骗人,不是出于基督,而是出于人自己,行的再好,与主无关,主不认识。因此,有哪一个人可以在血气里指着律法夸口呢?没有可夸口的,但人们却指着律法在夸口:我守了,我做到了,我这样那样行了。这告白就正定了自己的罪,显出是出于血气的。若真醒悟了,就知道在血气里成就不了律法,只有基督成全了律法,向着律法是与基督同死,现在活着不再是向着律法活着,乃是向着神活着,是复活的生命。
复活的生命是什么样的生命?“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罗6:10)。复活的生命不是向着律法活着的生命,乃是向主活着的生命。耶稣基督一次为罪而死,永远成为了我们的救赎,所以我们现在活着不再是向罪活着。复活的生命最重要的意义是向着神的生命,基督成为了真丈夫,不再是活在过去的旧丈夫律法之下,是活在新丈夫基督里面。律法已经被耶稣基督成全了,因基督的救恩,把我们从律法的捆绑中释放了,让我们成为了与基督恩典联合的存在。因此,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若在律法之下仍然是受咒诅的。但律法为什么没被废去,还在呢?因为我们里面不完全。已经靠恩典成为神的儿女了,活在恩典之下了,但我们的心怀意念、动作、态度、关心,还都在血气的世界里,所以神用律法来照亮着我们,让我们看到凭自己没有办法胜过这罪,让我们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靠主刚强,什么时候罪显得多、过犯显得多,恩典就显得更多了。
因此,律法不是废掉的,是始终照明我们里面的罪的,多么感恩呢!
“认罪”和“定罪”是两个概念。我们不再被定罪是因为基督已经替我们被定罪,死在了十字架上。定罪是为了审判,已经定了罪并且已经受了审判。现在需要的是“认罪”,神是要让我们认识罪,认识罪的目的不是要定罪,是为了不再上当、犯罪,不再陷入罪中。在《申命记》8:1-2和《历代志下》32:31里都说神要试验人,要知道人的内心如何。神试验人显出人的内心如何是给谁看的呢?神岂是不知道我们的内心如何吗?显出内心如何是给我们自己看的,因为我们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的内心如何,所以神要让我们认识我们的罪,就是要让我们知道自己的内心如何。这就是律法的功效。
律法就是把我们全都圈在罪下,等待真理来到,最终把我们带到基督里面。“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19-22)。这就是律法的功效,通过律法把我们圈在了罪下面,让我们知道所应许的福靠着血气是得不着的,必须要靠着所应许的耶稣基督,因信耶稣基督归给我们。可见,摩西最初把律法给以色列百姓时,神就是带着这样的美意,我们实在是不认识自己的罪,明明得救了,却在基督外边活着,仍然活在私欲的世界里面,因此神就以律法将我们里面的罪显出来,将我们圈在罪下面。
罪不是我们的力量能胜过的,所以无论做什么都换不来福,无论怎样行结局都是过犯与败坏的结果,所以让我们等待那应许的基督到来,让我们因信基督得真正的福。
律法不是让我们守的,乃是让我们真知道罪的,认识罪,知道自己的心内如何,越看到自己的内心,对自己就绝望了。所以保罗经历了争战的过程后,得了结论,真的做过争战的人对自己就会绝望,因为靠着自己胜不过罪。挣扎的人是对自己还有指望,真经历过争战了就会对自己绝望,那时基督就会成为无尽的盼望。因此,信徒该走的就是经历的过程,经历过后对自己绝望,对基督有了盼望就有福了。这就是保罗走过来的路。
《罗马书》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可见律法不仅是要显出罪,而且显出罪是恶极了的。
《罗马书》7:14-20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保罗在这里告白,我属乎血气的肉体已经卖给罪了,所以罪做了王,那归到基督里的善自己做不了,不想在基督外面,却总行着那在基督外面的恶,由不得的总在恶里面活着。因为肉体已经卖给罪了,所以,所行的一切就不是出于我,乃是我里的罪做的。归根结底,卖给罪的肉体是胜不过罪的势力的。凭着自己争战过就会发现,从基督外到基督里也由不得自己,是靠神的恩典,凭信心才能做到的,绝不是出于自己。
《罗马书》7:21-25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这是保罗在经历了争战的过程,争战以后发现血气的世界自己是胜不过的,对自己绝望了,告白:我甚是苦啊!
我们在因着什么而苦呢?表面上看是因着人不认可自己吗?因着看得见的不能满足自己吗?其实是因为现在立不起自己。无论自己怎样努力,会发现在自己里面有两个律在争战,使得自己做不了该做的,反而不想做的却总拖着自己。但是看着话语人里面的诡诈也在发动,“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因此犯罪后就推卸,认为不是我做的,是那罪做的,这就是创世记三章里埋怨的信仰状态。神寻找犯了罪的人时,问谁让你吃的,亚当说是夏娃,夏娃说是蛇引诱,没有一个看到自己。现在,当话语以恩典照亮,看到败坏人的势力—罪,就又将责任推到“罪”上,仿佛与自己无关,因保罗说那不是我做的,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这就是律法来了,人的恶欲却更膨胀了。
我们常常将“罪”人格化,就带来了混乱,仿佛“罪”是一个人格性的存在,好像是“罪”骗了自己,是“罪”让自己犯罪。实际上“罪”是一种状态,“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罪就是私欲怀了胎以后的状态,这私欲在《约翰福音》8:44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魔鬼也是因心中骄傲而堕落的天使,也是因着私欲。魔鬼欺骗人,把私欲加给人,人与魔鬼相交的状态就是在罪中。所以,罪不是一个人格化的存在,而是一种状态。与私欲相交就是与鬼相交,与鬼相交就是罪,罪必带来死。这是神借着《圣经》向我们显明的,《圣经》所没有提及的我们也不去臆测,就是智慧,《圣经》没有记载的还要去添加就是骄傲,就是堕落,对于“罪”借助《圣经》认识就可以。
在保罗的叙述里,罪好似另外一个人一样,来诱惑我犯罪,其实保罗是指着人被魔鬼欺骗了以后的状态,之所以犯罪是因为被欺骗而犯罪。被骗是因人里面无知的部分,撒但利用人的无知把私欲种到了人里面。最终人跌倒的根本原因并不是魔鬼,那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原因是不认识神,是因着无知,不知道神的义,要立自己的义,这就是撒但最大的欺骗。因此,信主之后不是有两个“我”,而是在人里面有一个被撒但欺骗、驯服过来的血气的世界。同样,因信迎接耶稣基督后,人里面也有了一个新的律,就是因恩典带来的生命圣灵的律。这两个状态都在人的心怀意念里,是随从生命圣灵的律,还是随从罪与死的律,就成为了关键。还是一个人,但心怀意念归到了哪里,随从了什么,生命就不一样了。若在血气里,罪就借着过犯进来,死作了王,那么心怀意念就在死的里面,做完了一切却仍然是死亡,因而做了一切后跌倒的人情况更严重。
对于因信主而来到教会的信徒,究竟什么更重要呢?是做事吗?是不做吗?不做的人因为没关心,什么都不做,不管不顾,信仰也无法进入更深,只是到了时间就来,自己听了就走,教会及其他信徒有什么问题、需求、艰难或需要帮助的,都不去看、不去了解,似乎是只仰望神,只奔着神的话语而来,这不是单单仰望神的信仰,而是活在专顾自己的自私里,想独善其身,避免付出与沾染麻烦。这样的人,没什么可受试探、跌倒的事,因为心就不在,无论信了多少年主,就保持在自己的水平里不变,如同那温水,不冷也不热,并没有基督的生命。所以,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了会跌倒,不做又进不到基督的世界。可见,不是做与不做的问题,在血气的世界里,怎样行都是死。做,立起的是自己的义;不做,里面的罪不显露,基督的恩典也就无法实际的得着,信仰便成为不死也不活的状态。
对于自义强的人,神的爱就是在他行完一切后却无人认可。原本生命、气息、动作都是出于神,且是神乐意使用,通过人来彰显、述说神的大能与荣耀,但在自义的世界里,错以为是出于自己,于是期待把荣耀、称赞归于自己,神却使不被认可、不受称赞的事临到,为的就是让人能有醒悟的机会,这就是神的智慧、神的爱了。看到神所行的事而帮助人的,才是真帮助,就不会在血气的世界里反应,不是看着人追捧、认可,也不会因看得见的发怒、远离,反而能站在神面前得着引导面对。
而对于什么都不做的人,神的爱就是动员一切,使得再也无法回避、躲藏的问题临到,无法活在自己想要掌控的适当的状态里,而是与打破自己的环境、力量争战一下,争战之后会发现自己的灰心,那时发出的寻求与告白才是出于灵魂深处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没有这样的争战过程,不会感到苦的,不知罪的势力是自己无法胜过的。许多人在信仰过程中都只想要平安,不想要苦,但基督徒却是有世人所不知道的争战——与自己里面的罪的争战。虽然争战过后明知道自己无法胜过,但仍然需要争战,只有经历了争战才实实在在的对自己绝望,盼望“谁能救我”!只有真正知道自己在罪面前什么都不是,才会有真正寻求怜悯的心出来。
当罪不以罪显露,自己里面的状态不以这状态显露,就不会懂得怜悯的意思。不是任何人听了别人怜悯自己的话都高兴,在自义中的人就不会喜欢被怜悯,因为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可怜,觉得自己还不错,没那么差,有什么可让人怜悯的呢?不知道怜悯是什么。当对自己绝望,发现自己真没办法救活自己,才会有无尽的盼望出来:谁能救救我?谁能怜悯我?一个需要得拯救的人会是什么样呢?还会趾高气扬吗?被救时还先分辨美丑吗?真知道自己的人生没有救了,那么神无论以任何不合于自己的方式来施行拯救,都会接纳。人还是不知道自己。真知道自己是多么绝望,多么无助,没办法从罪中脱离,没办法从属血气的世界里出来,需要拯救,需要怜悯的心才会生发出来,在内心深处才会有无尽的寻求、渴慕出来。所以,不争战,不会有真切慕。
人生有艰难吗?在艰难中需要察看自己究竟在寻求什么。还是在指望血气的世界,还是指望自己的力量,还是指望哪个人能帮助自己,哪个环境对自己更有益,哪一位牧师的讲道能安慰自己、成为答案吗?唯独不肯转向基督的世界里。那么,即便说着蒙了恩典,得了答案,但实际的世界仍然是基督外的世界,自己里面的世界没有被转换,跌倒的终究还是自己。因此,不要说听了什么人的讲道,也不要说蒙了多大恩典,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走人生的过程,得世界被转化归入基督里的过程,这才是人生能站立得住的奥秘。最终,人都会过去,摩西会过去,以利亚也会过去,任何有名望的人都会过去,自己与基督的关系建立了,才会成为自己救恩,才会成为祝福,使得无论到了哪里,无论何种地步,基督都成为唯一的依靠。
教会就是为此而有的,不断帮助人归入到基督里。若将人笼络在人的下面,那就有祸了。不断帮助人建立与基督的关系,世界被转换,那么即使出现了如同约瑟一样的境遇,在奴隶和监狱的环境里仍然能仰望着神而活,那才是生命。
所以,神在帮助着我们。
在《罗马书》八章里,保罗经历了争战后才知道,从血气到属灵的里面,不是自己能走的,“我死基督活”话语是正确的,但不是自己能做到的。“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告白是正确的,但不是自己能走的。若不知道这个,听了正确的话语,血气就会出来:“对啊,现在是我死基督活”,然后把这话如咒语一样挂在嘴上,随时出来,但无论念了多少遍就是没有“我死基督活”的事实出来。在一个现场遇到一位姊妹听到这里说:“牧师啊,你说的话怎么和我丈夫说的一样啊?他说我’你总在说我死基督活,你死一次给我看看呀?’是啊,难道是凭喊口号就能死的吗?真经历了就知道:我死的资格都没有!连死自己都做不到。
正常情况下,在肉身活着的人是畏惧死亡,不愿意去死的,更希望好好的活着。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当痛苦的力量太大,这力量使人轻看了死亡,所以会选择自杀。可见,死亡也是需要有力量去选择的,肉身的死亡尚且如此,但灵里的我死基督活,绝不是自己的力量能做到的。按自己的本意,人是不愿意死的,即便说着死,也是为了更好的活,拿着死也要维护一下自己能活好,因此在自义、血气的世界里说着死也不是真想死,是拿着死也要活。口里说着我死基督活,当看到自己关心的部分仍然在原来的状态或更加不好了,那时就又活过来了,并不是真的死。只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欺哄着自己:“主啊,我死了,都是你的,交托给你了”,其实从未交出去,心和眼和手都抓着,真交托就与自己无关了。可见,连听着仿佛出于信的“我死基督活”的告白也是在自义的世界,并没有进入到基督的死里,与基督没有关系。我们因信称义的那一瞬间,已经与基督同死了,只要心怀意念不断被圣灵带领归入到基督里就可以,这是信仰生活过程的奥秘。
不经历着过程对自己绝望,基督恩典的世界就无法知晓,不是“我”死了基督才活,基督是神的大能使他复活,是神愿意将他复活的生命赐给我们,所以不是我死了才能换回来活,是已经活在基督里面了。所以,未曾信主之前自己的人生自己是主、是王,信主之后,仍然想为主、为王,只是发现由不得自己,做不了主、做不了王,因此而痛苦,艰难的时候更多,并非因基督在自己的人生里做不了主、做不了王而艰难。已经在基督里了,基督就是人生的王,但却总想坐到王的位置上去,主张、辖制身边的人,所以神使我们经历过程将我们归入到基督里。
若不是实际中归入基督,身份是神的儿女,却过着与基督无关,在基督外的生活。神连这个也允许,让人经历了这个过程后,全身心的归到基督里来:“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哥林多前书》15:10)。跟随基督的人生才是无比自由的人生,看主做事该走就走,该停就停,没有我才能跟随的人生,且在主里尽心尽力,因此会有:“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罗8:36)也是甘愿、乐意的告白。
每一天想坐王位的我不断被治死,十字架再不成为苦难,成为得胜的荣耀,得胜的记号,十字架成为盼望。所以直到承认“我真是苦啊”需要经历过程,等候“谁能救我”!
祷告:亲爱的主我们感谢你,愿意将荣耀归给你!经历着一切使我们知道“我死基督活”也不是我能行的,从血气的世界里转换到属灵的世界更不是靠我们所能行的。主啊,愿每一天你将你的作为不断显明给我们,使我们行完了一切只能告白,是你的大能与荣耀!
感谢着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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