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讲义》04 罪与挽回祭
作者:bjch 2016-06-15 22:31
04 罪与挽回祭
《罗马书》3:1-8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罗马书》一至三章保罗的总意是要说明无论犹太人还是希腊人,都没有义可称,都在罪恶下面。虽然犹太人有了律法,行了割礼,但是仍然在自义当中,所以这里就有人反问了“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也就是说这样的话,选民与外邦人有什么差别呢?但《圣经》里却说:“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虽有许多的不足,但神在众多的民族当中拣选了他们,为的是把神的话交托给他们。即神拣选我们成为了唯一可以代言话语的存在,“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我们视为问题的,不是问题,不信又能怎样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能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这就是神的恩典。
神的信实无人能动摇,神来责备我们的时候,只显出他的公义。不服气议论看看,神反而更显出他的得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神降怒,不是他不义。“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人开始辩解:如果因着我的不好能显出神来,那我作的不好不也是神允许的吗?很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因自己犯罪了,更加寻求神、得着主了,那犯罪也没关系了,犯罪也是蒙恩,就完全成为了谬论。人听到有话语说:“我们的软弱上彰显神的大能”,“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在那里显多了”,人就以为可以活在罪当中,只让恩典显多不就可以了吗?以此为借口,更加在罪中活着。这就是自欺了。
虽然无可奈何的我们的罪在我们里面,因着罪我们能不断的认识基督,但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合情合理的活在罪当中。所以保罗在这里讲这些就是因为人听到前面的讲论又要歪曲,仿佛我的罪是为了显出神的义,那么神干嘛还要来审判我?若我的软弱是为了成就神的公义,为什么还要来责备我?当人的过犯也被神使用带来了一些益处时,人更加的要为自己的言行合理化,认为是自己的过犯起了功效。
罪,不是神的本意,是神允许的,即犯罪的生活不是神的意思,但因着我们的软弱,只能在罪当中活着。就是这样,神也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但那不是神的本意,我们不能说这样能成就神的义,我就没关系了,绝对不是。神只是让互相效力着成就他的义,但罪毕竟是自己受骗的部分,需要照亮着治死。因此,我们不能拿着话语为自己的罪继续开脱。
信仰中会听到“神的主权”,知道无论好的不好的,都是出于神的允许才能发生,都是神所做的,所以人们就会选择利于自己、维护自己的来做,之后会说是神允许使我做的,这就是以自己里面的罪性歪曲了神的话语,拿着神的话,满足的是自己的欲望。以至于在罪中行着一切,却说没关系,最终能得着神不就可以了吗?允许着自己在罪中生活。
福音越见证,越能看到人里面的诡诈。
保罗不断的见证着福音,将犹太人、希腊人都归到了罪当中。自义就是罪的世界,在这里就只有神的震怒在等着。从三章开始就向我们见证着神的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3:25),神的震怒无人能挽回,但耶稣基督成为了挽回祭。问题是谁能认这挽回祭呢?在自义当中的人,谁需要挽回祭呢?自认为自己现在还很不错,怎知道自己是在惹神的忿怒呢?不知道自义背后的罪,就不知道自己在积蓄忿怒。不知道在积蓄神的忿怒,谁会去寻找挽回祭呢?所以,神为了把人引到挽回祭、引到基督里,给了我们律法。律法就是神的道,道就是光,要来照明我们。在神的道、在光面前,藏在自义下的罪都要被揭露出来的。借着道,照明我们的罪,真认识到自己的罪时,真正的悔改就会出来。
真悔改是来到基督的挽回祭里。神允许我们经历一切目的是要将我们归入到挽回祭中,让我们的人生没有可夸口的,要夸就只夸神的义。
那么,怎样能够成就神的义呢?祷告、礼拜是造作着立自己呢?还是祷告中被话语照亮,醒悟自己的罪,回到挽回祭里去呢?作事没关系,作事是彰显自己呢?还是通过所作的,借着道照亮自己,把自己归到挽回祭里呢?讲道讲的好不重要,若讲道立起的是自己,使人都追随自己,却无法与基督联合就有祸了。但通过讲道,也把里面隐藏的罪显露出来,最终归入到基督到挽回祭里,就是认耶稣基督为我们的义的过程。所以,同样在作事,同样在祷告、在礼拜、在讲道、在赞美、在奉献,但这一切却是在被话语照亮、醒悟罪,归到挽回祭里面的过程。
我们重新来看:神通过律法赐恩典给我们,律法不是叫人死,乃是叫人活的,律法就是神的道。律法来了,显出罪,就是让人知罪。律法是完备的,是使人自由的,让我们真正从罪的捆绑中得自由出来。当真知道、认识自己的罪时,挽回祭耶稣基督就成为自己唯一的盼望了。这就是认识神、认识我们自己的过程。使我们行完了一切,没有任何可夸口的。
藉着神的道,不断被照亮,使我们认识罪,归入到基督里,这就是蒙恩典。否则,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合于自己的标准和想法,以为这就是蒙了恩典。真正的蒙了恩典,有时不是喜乐,因为被神管教,甚至艰难、灰心,但管教以后我们却会生出更大的喜乐和盼望。这是知罪,归入到基督里的过程。而在自义的世界里建造得多得程度上,蒙恩典不是高兴,甚至会愤怒,觉得委屈,会恼怒,看到自己所行的一切原来都是在罪中,严重的话语都无法听下去。
原以为宝贵的、荣耀的,发现神却照亮着、拆毁着,肉体多么的艰难呢!原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的罪性错以为是恩典的部分被照亮,这被管教的过程多么不高兴、艰难、痛苦呢?
《罗马书》就是要我们知道,律法是神赐的,是至圣的,是完备的,是要把一切的罪显出来的。在罪面前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在惹神的忿怒。若不是律法,怎么能知道祷告也是在罪中作的呢?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里论祷告,就能发现许多的祷告都是作给人看的,就是在罪中的样式。若没有话语,人还会以为那是虔诚,是信心好。祷告是自己与神的事情,而非在意人怎样看,显给人一个祷告的样式。没有心灵和诚实,做给人看的祷告就不是祷告,是要显出自己,是在罪中,无论怎样跪着、闭上眼,看似虔诚,仍然是惹神忿怒的。但向着软弱的灵魂,为使福音得着益处,也可以与那有祷告形式的人一同祷告,无论怎样总要救活人,使人最终归入到基督里。
当律法来照明的时候,会发现原来自以为自己在祷告、赞美神、向神礼拜、奉献,实际都在罪里,都成为了人的立功,成为了人可夸口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的纷争,很多的艰难,做得越多艰难越大。有什么奥秘是行完了一切却没有可夸的呢?因为自己什么都没做而不说什么是正常的,但有做了一切却不夸口的。没有做什么而沉默与做了什么而夸口是一个状态,还是在罪的世界里面,看不见父所行的事。
我们对待人时也是这样,看起来是替人着想,看起来是爱,却不知道那人灵里的光景,只是在自己的义中判断着对待,就与信心没有关系,那么所说、所做的一切就还是在罪中(罪的背景里)。领受的人若看不到这个部分,两者就是同样的水平。以为是彼此相爱,但并不知道对方究竟需要什么。其实应该帮助的是不断破碎自己,转向基督,建立信心的过程,这个建立不起来,我们对人的帮助就不是真正的帮助,那爱也不是真正的爱,因为看不到神所行的事,都是在是非对错中,看着应该这样、应该那样,就不知道这是在罪的背景中。这样的事情若没有道、没有律法的光照,就会在罪中活着,没有人进到挽回祭里。
有了这样醒悟过程的人,肉身的帮助也是可以的,就是在接受帮助的过程里也可以不断醒悟自己的罪,归入到基督里。即使没有帮助也能在艰难中不住的转向基督,得基督,更加体验从神而来的恩典。那么,无论帮助人的还是接受帮助的,都可以在基督里得自由,得着天上的财宝。人里面的世界不变,帮助人也只能是在肉体的世界里,做也是在肉身的世界里做。看不见灵里的状况,无论帮助与否,都会成为人的损失,亏损人与基督信心的关系。
在自义的世界里,人却不自知,神就使一切都显出来。在人义的世界里体贴、帮助,积攒的就是彼此的艰难,彼此的伤害。但若在基督里,只要基督能得着益处,就都自由了。撒但往往就是利用着最琐碎的事情,将人绊倒。
同样在做事,以恩典的背景被照亮来做,就会有越来越不一样的世界显出来。只能越来越看到自己真的只是个罪人,但有耶稣基督称我为义了。现在活着也不是因有什么可夸的,是因基督的宝血而活着。这就是在基督里的人生。
同样经历过程,一个是造作的过程,一个是在基督里蒙恩的过程。一个是抓住血气的,丢了属灵的,另一个是通过血气的,得着属灵的。这就是两个世界的奥秘。所以,神看我们不是看别的,是看我们在基督里还是基督外。
这样的人生没有什么可受伤的,一切都是神为了让自己认识自己里面的罪。满足能使自己认识自己的罪,神也会给满足;拿走了能认识自己的罪,神就会拿走,没有一定的。不是有了福音人生就一定要平坦,基督是唯一的,有了能得着基督神会使我们得着,没有了能得着基督神也会使之没有,在这个意义上,看得见的一切有与没有都不重要。
有一个做完了一切积攒的是自己的义的世界,挽回祭没有任何的意义。但也有一个做完了一切告白:“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17:10),这是神为了让我认识基督本应该做的。有一天发现,祷告不是我在祷告、我要祷告,乃是神照亮了我,使我祷告。知道自己的罪的祷告会求什么呢?还求满足自己欲望的祷告吗?
我们听到有这样的话说:“你们不可为了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而祷告,那么当遇到没有吃的、疾病、贫穷时能不能祷告呢?(听众回答“能”)。为什么能呢?没有人说不能,但《圣经》里说:“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1-33)。只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都要加给我们,那么我们还要像外邦人一样求这些吗?不用求。但大家为什么说能求呢?需要求呢?在这里就无法回答了。这就是只懂得了字面的意思,并不懂得灵里的部分。单纯是为肉体的欲望而祷告求这些吗?那就是在“我”的世界里。真正借着肉体的艰难、困苦祷告着,被圣灵照亮着看到自己里面的罪了,虽同样因着肉身的缺乏,因着看得见的,却是不断归入到了基督里面。所以,求,是在哪里求呢?
我们的信仰之初,并不懂得做什么属灵的祷告,所求的无外乎全关于肉体,心中想要的就在神面前去求。但渐渐懂得一点肉体与属灵的,心中有想要的也不再到神面前去求,因为自己已经有了判断:这是属肉体的。不仅自己不求,看到别人有这样的祷告也会论断。但当他人这样求告,蒙了神的应允时,心中就会嫉妒,神为何应允这样的祷告呢?为什么不应允我呢?其实,这是在自义的里面。我们并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求,就是因为艰难了在神面前祈求,神的圣灵帮助着我们,让我们在祈求中、在无论得不得应允中,渐渐发现神要让我们祈求的那个部分。
无论什么,我们都应坦然无惧的到神面前去求,带着心灵和诚实,将我们心中的喜好和状态真实的放在神的面前,将我们所知道、懂得该求什么,心中却仍然有自己想要的实际,诚实的在神面前求告。但是,自义的世界无法这样来到神面前,因为自己的世界里已经判断、结论了——那是不属灵的,属肉体的;那不是福音的;那是体贴自己的、彰显自己的。所以,就不再来到神的面前求问了,实际上心中仍然有喜好的、有盼望的,只是在“正确的道理”中压在了心里,为了成为神悦纳的。这就是活在自义中,没有机会来到神面前,其实也无法真知道神的意思,自己替神决断了一切,却并非解开了一切。
我们会有想要的,但是否应允的主权在神那里。活在自义中,就会自己修饰自己、判断自己、使自己选择更“圣洁”、更“属灵”,却远离着神,从不在神面前求问,不等待神的旨意,不用神来作工。以自己懂得的、用自己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圣洁,然后要来到神面前,求神悦纳,这是怎样的自义的世界呢?这个世界不蒙神的悦纳,也无法得着神的应允,而当看到不如自己的却蒙了神的悦纳,得了应允,因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所付出的、所压抑的、所放弃的,心中的不满、不平就会出来,愤怒就会出来。如同《路加福音》15章浪子的比喻中的大儿子一样,“我服侍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不满、苦毒、愤怒全都出来,却看不到自己在哪个世界里。
“为什么别人过得富裕,我却这么贫穷呢?”这样祷告求问过神吗?带着这样的困惑来到神面前求问一下看看,神会使我们渐渐看到,不是神不赐下经济,而是拿着神所赐的都用在自己的里面,被败坏了。看到自己里面的罪时,就会知道真正该悔改的是什么,真正该破碎的是什么,神都会指教的。神怎会任凭我们在那里呢?结果会发现,我们求的是肉,神给的却是属灵的;求的是物质,神赐下的不止是物质的应允,更把物质背后更大的属灵的恩典加给了我们。在自义的世界里,灵里、肉体都无法蒙应允,留下的只有因自义而发的愤怒、苦毒,甚至杀戮。信仰生活在自义中,就是最大的蒙蔽。同样,也并非是放纵我们里面的欲望,想怎样就怎样,随从那欲望的世界,这也是罪,一样惹神的忿怒。
在自己的世界里,左也是罪,右也是罪;求了是罪,不求也是罪,这个世界是无法活的世界。在求或不求当中被话语照亮,知道自己的罪,能归入到基督里,就有福了。通过这样的过程,虽然得了一切,却没有办法夸口。即使通过自己做成了极大的事,却发现没有什么可夸的,这就是神的世界,夸口就只借着自己的软弱夸基督。信仰生活需要经历这样的过程,需要带着这样的背景看《圣经》。
《罗马书》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无论多么追求属灵的还是体贴肉体的,都在罪恶之下,没有基督,活在自义中,好了也是罪,不好也是罪。
《罗马书》3:10-12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怎么会这样呢?就是指着基督里、基督外所说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人以为自己行的都正,却是已经偏离了,偏成与基督无关的路了。
《罗马书》3:13-20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律法是叫人知罪的,但人却总想靠着行律法立自己的义,这就证明了人的不是。所以,神借助这律法把所有的人都圈在了神的审判之下。
《罗马书》3:21-22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这一切的人就是指犹太人、希腊人,因信基督才会有神的义加给他们。
《罗马书》3:23-26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什么是信心?真正蒙了恩典,知道了神做事的过程,把这作为人生的实底,这就是信心。这个信心的世界不是满足自己欲望的世界,是看着主做事,我也做事。主做事就是通过律法的指教,让我们知罪,归入到基督的挽回祭里去,这才是信心。
信心的世界是没有我的世界,是看着主做事,把我的人生也抛进去。不是我死基督活,是主在做着治死我的工作,我只要顺服着把自己摆上就可以了。这就是信心的路。所以,藉着恩典白白称义,又“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罗马书》3:27-31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所以,这不是说律法没有用了,反而更坚固律法了,知道没有律法我们就无法归入到基督里面。通过律法将我们归入基督就是神的方法。律法不是废掉的,不是没用的,是更宝贵的,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没有这样准确的救活我们灵魂的道,我们就没有办法真归入到基督里面去,也就不知道何为信心。
那么,凭信心的祷告是指什么呢?就是被律法光照、知罪,归入到基督的背景下的祷告。虽然自己求的是吃的、喝的、穿的,但圣灵却借助着道来责备我。在捆绑的状态中往往自己是不知道的,但把一切带到神的面前客观的来祷告时,圣灵就会启示、指教,从中看到自己是活在情欲的世界里,肉身的世界里,才会愿意走一同归入到基督里的路。认定着耶稣基督的死,不再是求满足欲望的世界,把它归入到基督的死里。这样祷告的过程,虽是从祈求肉身的开始,却渐渐转化成为得着基督的属灵的过程。这就是真正的祷告。
否则,祷告要么就是求满足自己的,要么就放弃不求了,其实肉身的问题一样需要来到神面前祷告祈求。在信心的背景里,就不再是我要得,乃是得基督的过程。虽然在为肉身而祷告,却得着的是神的国、神的义,看似为了不好的在祷告,圣灵却纠正我们的祷告,将神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哈拿的祷告就是如此。
《撒母耳记上》1章里记录了哈拿的祷告。以利加拿爱哈拿,分给哈拿的祭肉是双份,“无奈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毗尼拿见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撒上1:5-6)。凡事都是神允许的、神做的事。我们身边激怒自己的人不是无缘无故加进来的,醒悟到这一点,在人的身上就会自由很多,去看神使对方这样的理由,不是与人去理论,而是把一切作为神的事带到神面前去照亮,以恩典来领受时就会无比的自由。天上的飞鸟,没有神的允许也不会掉下来,身边的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来刺痛自己。艰难中的我们第一时间希望的就是:“神啊,求你捆绑撒但的作为”,听着像是属灵的祷告,其实心中想要的是神来改变那人,或把那人从自己身边挪开。却不知道那人也是带着“神的使命”,直到将我们归入到基督前,神都不会允许对方的离开。因此,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偶然遇见的,都是神为了将救恩赐给我们而预备的。
当看不到灵里的部分,人们理所应当的就会以为好的都是神赐的,不好的都是撒但带来的,就不想要,其实是自己看不见自己。所以,神通过身边的人来照亮。所有好的、不好的都能在主所行的事当中领受了,就能在其中得着主,能真正的自由。在这里不能自由,就只能每每纠结在对错、好坏中,在喜乐和痛苦中起伏,是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已经居在了善恶果的世界。
看不到根源,解决家庭问题也是在对错好坏的世界里解决,认为是做的不对、做的不够、做的不好,想使人明白,激励人更加做好。但临到的却是视而不见、是践踏、是无穷尽的要求时,做了许多得程度上,羞辱、委屈、痛恨也是大的,带来更大的愤怒,甚至绝望也是大的。这就是在人的世界里,不是通过对方的过犯看到自己。问题中往往不是看自己,都是看对方,把原因归咎于对方,家庭是一体,岂是单方的问题呢?往往更易看到对方的过犯,却看不到自己究竟在哪里。一体是分不开的,有时神为了让人醒悟,使对方的心意始终不肯转换,当肯放下自己的想法,认识到自己的罪归入到基督里时,会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做,但对方的心意已经回转了。人的心在神的手中,并非因我们行的好人的心就会改变。
哈拿因无法生育而心里愁苦,痛痛哭泣,甚至吃不下饭,是与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的一位,被各种家庭里的问题困扰。毗尼拿不住地激动哈拿,哈拿的痛苦无法止息,多么想自己也能有一个孩子呢?丈夫将双份的给她,对她说:“哈拿啊,你为何哭泣,不吃饭,心里愁闷呢?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撒上1:8)但哈拿的痛苦仍然无法减轻,得不着安慰,这也是神做的事。人往往觉得虽然人生有问题,但也有好的一面,需要知足就常常喜乐了。这不是哈拿不知足,不看神虽然没给她孩子,但给了她一个非常爱她的丈夫,不应该再奢求,贪心。哈拿里面无法得安慰、无法喜乐、无法满足的状况就是神的作为,不是神的恩典,谁都满足不了哈拿。
我们时常分不清神做事和贪心的区别,在神面前求也得不着时,会想:“这是我的贪心吧,算了,别求了。”自己就安慰了自己,自己就解释了一切。自我安慰着,唯独得不着神的安慰,拿着一切知道的神的话语,却不知道神的心意,神为何使一切临到,只是在自己的里面猜测着,用话语鼓励、安慰着自己,以为自己是有信心的。最终看到困境还是困境、艰难还是艰难、问题始终不变。其实神动员着一切为要激动我们,使我们除了神以外得不着满足。不明白这个,就会找着合理的话,安慰自己、满足自己,却始终不肯归入到基督里,不肯倾心吐意的来到基督面前。
因此,神爱我们,将我们可以偏向基督以外的门都关上了,我们常常看到自己仿佛四面楚歌,得救的指望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出路了,被逼无奈来到神的面前。发现生与死也不是自己能掌管的,自己里面没有一点可夸耀的,没有可依靠为背景的,直到来到耶和华的面前,痛痛哭泣着求告,祈祷。
《罗马书》三章显明的就是这个:人里面哪有什么可夸的呢?无论做了多少也无法夸口。哈拿虽然得了撒母耳,但哈拿也没有什么可夸口的,因为自己也是在肉体的欲望里求,痛苦中找人的安慰,人也安慰不了自己,是神用他的强权将自己带到了他的面前。所以,人混沌、软弱没关系,神在带领着,最终自己所求、所得的只能是羞辱,就只能来到基督的面前,这就是神所行的事情。
经历这样的过程会发现,身边有毗尼拿一样的人不是咒诅,是福。不然,真的只能成为人生的苦楚,无论怎样作着捆绑撒但的祷告,黑暗也不会退去。只有在基督里,黑暗(撒但的权势),才毫无所有(约14:30)。而在基督以外,撒但会尽情寻找到可以吞吃的人,行那欺骗、践踏与败坏的事。
在教会里,会有一些孩子随着父母一起来蒙恩典,起初来到教会,属灵问题严重的孩子无法正常的听话语,没有办法安静下来。所以会在人群里走来走去,甚至做出异样的举动,影响听道的人。但这样的孩子也不是什么人都去打扰,找到的都是对他的言行举止有反应的人去搅扰,越有反应,他的乐趣也就越多,行的毁坏和搅扰就越大。后来,受影响的人心里明白过来,不再注意他的举动,祷告着专心仰赖神,也为孩子祷告,孩子发现没人搭理他,很无聊,就自己走开了,安静下来不再打扰人。若不是神的恩典,无人能来到蒙恩的位置,但神却允许了这样那样言行举止不合规矩的人,直到我们归入到基督里为止。这时,自己蒙了主恩,也救活了那人,这就是神所行的事。
有了这样的奥秘,教会就容易许多,不用追赶着人要确认人的属灵状态,也不会因某个人蒙了恩而喜乐,因为并不知道那人是否真在主里蒙了恩还是停留在自我的满足里。所以,不用把关心总放在人属灵的状态上,因为神在做事,我们跟随就可以,这样人生也会自由许多。神把使我们艰难的人加给我们就是为了不让我们夸口,只将神的义彰显出来。所以肢体中软弱的、强壮的、俊美的、丑陋的都需要有,尤其软弱的是必不可少的。都俊美、都强壮,谁还需要基督呢?所以神配的夫妻也是最好的。
因为软弱,较比强壮的更容易寻求恩典;因为有软弱的,使强壮的更易显出自己的世界归向基督。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是不断认识神、认识自己,归入基督里的过程,这就是在基督里的信仰。
凭信心祷告,凭信心礼拜,凭信心赞美,凭信心奉献,凭信心见证神的话语,若不是出于信心的就都是罪(罗14:23),这不是说口头表白“我信”就是信心,那是口号、是信念,真信心是看到主做事,把自己的人生抛入其中,这过程是最宝贵的过程。不知道什么是信心,嘴里告白着信,实际却还是在血气的里面,在看得见的上面纠结。
“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太17:20)。真信心就是看主做事。这不是指有信心就要去挪山,而是指我们里面有比那山更大、更重,原本我们根本无法胜过的罪,看到这个,凡事中求的就不再是结果,是看到自己里面的罪,愿意治死这罪,求圣灵来帮助我——成为了信心的世界。
这样的信仰生活,越过越会与基督连合,最终从好坏对错的标准里不断自由出来。祷告、礼拜、赞美、奉献都做了,却是治死了我的义,得着了神的义。有了这样信心的过程,行完了一切,主会说:“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10:42,可9:41),明明做了一切却没有可夸的,所得的远远超过了所做的,因为认识了神,并且认识了自己。所做的会过去,但基督的恩典却存留。
神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4-40)。看似我们所做的都在人身上,没有作在主身上,但在人的身上走了信心的过程,在最小的事上走了信心的过程,主就记念。所以,不是一定要等到什么大事上,而是在琐碎的小事上,都有要走的信心的过程。认识神认识自己的过程,这就是在基督里的人生。最终做完了一切,却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在人的义的世界,看似也都是为主做的,为荣耀神做的,但神却说“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太25:42-46),人马上回答主,自己什么时候这样了?与主辩论,证明自己没这样。但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所行的一切不是做在了“弟兄中最小的一个身上”,都是在自义的世界里,立功之法的去行了,并没有做在神的身上,做,也是为自己而做。所以当结果出现时,当认可、祝福、称赞出现时,自己所做的就连最琐碎的也都记得,那过程是在基督外面的过程,与神无关。这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我们做完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吗?什么是真正建立人的呢?怎样帮助人真正走十字架的路呢?这是我们一生要思想的部分,是教会始终要确认的部分。否则只能是在基督的外面,打着基督的旗号做一切,结局却是伤痕和艰难。
有行善、服侍人的这样讲:“我这样的身份都来服侍你,要懂得感恩啊!”仿佛是在爱中向着人的劝诫,但拿着的却是“我为你这样做了”,要求人也要这样做,与恩典没有关系,也看不见自己。
所以,到三章为止,神就是把犹太人、希腊人都归到罪下,让我们知道凭着血气没有人能因行律法称义。三章里告诉我们神的义就是基督,因恩典白白的赐给我们,要藉着我们的信显出来神的义。真正信心的过程就不是彰显自己,信心就是彰显基督。或做或不做只让基督照常显大就有福了,这成为了人生的奥秘,最终走了被律法光照、知罪、归入到基督的挽回祭里的过程,人生就与自己的水平无关的,基督在人生里最美的显出来。
我们用何法没有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是信主之法。这里将这两个世界、两条路、两种过程已经说明出来了。从四章到六章,就在讲什么是因信称义的奥秘。从七章开始,是怎样从血气的世界进入属灵的世界,怎样从基督外进到基督里面。圣灵怎样帮助着我们,我死基督活怎样成就在我们里面,一直到十一章都是这个内容。到十二章,讲你们这真在基督里的人就有真自由了,基督里的真自由是什么,直到十五章为止。十六章里是真在基督里的人,就是弟兄姊妹,就是肢体。这就是《罗马书》的内容,使我们可以这样醒悟,相信现在也是在自己能领受、醒悟的水平里,但就是这样的恩典,却发现人生中许多的部分被照亮着。这样靠恩典而持续的过程,是无法测度的世界。
因此,《罗马书》11:33-36:“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这就是神里面的奥秘,愿我们一生在基督里蒙恩典。今天蒙的恩典也不算什么,因为撒但会借着今天所蒙受的恩典欺骗我们,又成为自己的功劳。所以保罗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2-14)。
这就是我们蒙恩的过程,越蒙恩越发现自己是贫穷的,没有可夸的,基督却越与自己近了。所以,基督的世界就是一个没有“我”的世界。原本那么不想有“我”,却怎样也去除不掉,但《圣经》却给了我们奥秘:神在做事。因此,我们行完了一切,神的义却彰显了出来。
祷告:亲爱的主,我们感谢你!主啊,唯有你的义才是站立得住的。感谢你借着我们的生活照明着我们,解开着我们里面的捆绑,使我们因着这捆绑而得着你我们更欢喜,更有盼望。我们或捆绑、或自由、或约束,都有了满足,因为无论何种境况,都能认识你、得着你,我们感谢你!
奉耶稣基督的名献上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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